多了,
他们几看到一个男子,正玩着腰抬东西。
而此时沈梦蝶却不知道在何处。
看着男子的样子也就十七八的样子,个子也不高,除了白皙的脸完全没有什么好的地方呀。
要知道,在末世一个普通人跟御使在一起的几率是很小的。
但是同样也不乏一下人头脑冲动,自由恋爱。
比如现在这个出现在沈梦蝶房间的男子。
“喂,小子。不知道你是不是吃了熊心豹子胆敢来战署部偷东西!”
宁晓抬头,擦了额头上的汗,扫了一眼几个人。
年龄都不大,看服装应该是战署部的队员。
应该都是同事,他笑着跟几个人打招呼:“同事们好,我来帮沈梦蝶搬东西的!”
“同事们?搬东西?”
“妈的,这小子真会给自己脸上贴金。这里尅是兖州战署部,你以为是那个工厂,还同事们?”
这时候一个戴眼镜的男子阴阳怪气的说道。
“实在不好意思。”
宁晓连忙解释,毕竟刚刚来到兖州进入战署部,还没有跟同事们打招呼,他们不认识也属正常。
总不能刚刚进来战署部就立马跟队里的人起冲突吧。
于是,他继续道歉解释道:“实在不好意思,我刚刚进入战署部还没有跟大家大家打招呼。”
“战署部?你能进战署部?你是不是梦还没有醒呢?”
几人一听,哈哈一笑,继续嘲讽道。
“不好意思,我是战署部一队的成员!”
顿时,笑声亚然而止。
随后是更为狂傲的笑声。
“战署部一队?!”
“我混了这么久还只是预备队员,他刚刚来就是一队的?”
“他要是一队的,我就是一队队长!”
“不知天高地厚,抓起来偷取战署部战队财务,发配守卫处。”
宁晓扶额一笑,为什么总有人来送经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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