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541章 这样子你和我说是法务?_开局账号被盗,反手充值一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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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前还担心她和霍鹏飞见面会尴尬,但是这情况根本没办法尴尬,后面那些家伙一个个的眼神奇怪,让人恨不得上去一人踹一脚。

  交了钱,检查完了,看着检查报告,霍鹏飞的眉头皱起。

  这已经够得上轻微伤的标准了,主要是腹部那里踢得很重,刚刚打的时候芦云岭几乎是下了狠手。

  “你一个女孩子,去管这种闲事干嘛啊?”霍鹏飞忍不住便说道。

  吴秋灵没说话,她不可能和电视剧里那样,说什么“我就是要管,关你什么事”之类的,毕竟那是电视剧。

  不过犹豫之后吴秋灵还是说道:“是我太莽撞了。”

  “行了,把检查报告给那位警察同志拿过去,然后我们先回家,明天处理这事。”霍鹏飞吩咐道。

  等吴秋灵离开,老霍便猛然转头看着几个同事道:“赶紧回去写报告,请周总那边审批,这个案子我要做,你们谁也别和我争!”

  对面的王道仁却是根本不让:“老霍,这就不够意思了吧,兄弟们这么大老远跑过来,你连口汤都不让我们喝?”

  “就是,这么好的机会,你想就这么拿走?做梦吧!”

  大家谁都不是傻子,在腾达待这么长时间了,都知道一件事,钱好说,但是经典的案子那是真的很难遇到!

  你看那方大状,自从民法典发布之后,搞了多少以案释法经典案例了,那现在打开以案释法报道,都是那个姓方的名字!

  所以大家都在关注着有没有新的经典案例,结果今天终于遇到了!

  那就是,见义勇为如果发生不良后果,根据民法典新增的规定,受益人是要进行补偿的!

  这个新增的规定打破了过去只能由道德来约束的见义勇为情况。

  以前经常有这种情况,救了人,人家一句“我又没让你救”就行,哪怕网上再怎么骂,人家就在那里装死狗。

  就是个道德谴责,可能有的地方是有一些地方性的规章制度,但也没有完全打破这个局面。

  到头来救人的没落下半点好处,反而还要自己来承担这些成本。

  就比如以前跳河,有人脱了衣服下去救人,结果上来后发现自己的手机和钱包都被偷了,那放在以前这要么指望抓到小偷,要么就只能指望这个受益人的道德水平咋样。

  但是现在不同了,民法典将这个情况进行了法律意义上的确定,你受益人同意与否,只要你是受益人,那就要承担补偿责任!

  而且,如果见义勇为时候没有侵权人或者侵权人无力承担的情况下,受益人承担的责任就更多了。

  这也是为了面对日益严重的道德滑坡而进行的规定,毕竟现在,关系日益冷漠,都是各家自扫门前雪,见义勇为也慢慢地没那么多了。

  只可惜这样的案子不容易遇到,现在好不容易发现一个,这姓霍的还踏马的要独吞!

  “劳资是法务部的副部长!”

  “只是副的而已,牵条狗都能干!”

  “这……这当事人是我前女友!”

  “你也说了前女友,又不是现女友……”

  另一边,芦云岭和牛秀飞只能先掏钱做检查,毕竟男人的腿肿了好大,而且他们也想着,如果有个检查结果,能不能把对方抓了。

  还扯什么法律,开玩笑呢,反正他们还从来没遇到过什么法律途径呢。

  终于捋顺了,今日第一更!感谢文痴大哥,又一个新手大哥,肥猫物语大哥,萌新仔大哥,y16大哥,感谢兄弟们的打赏,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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