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十二章 木鱼傻冲_诸天:剑出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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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说开了,总算不再别扭,鱼乐也就大方的盘坐在她身前,两人手掌相抵,行功催发水汽。

  鱼乐不免细细看清她的容貌,还真是跟书里写得一样:秀色夺人,恰似明珠美玉,纯净无瑕……

  罢了罢了,鱼乐的本性还是傻实诚、死心眼儿,没有感情基础,是绝不可能谈婚论嫁的。

  二人收拾停当,鱼乐带着她再次启程。

  小姑娘这一天一夜,情绪是几次三番的巨大起伏,再加上元气亏空,身体已经虚弱不堪。

  事关健康,这就不能拘什么小节了。

  鱼乐也不管她的害羞反对,直接就将她背在了背上,一句话堵住了她的忸怩,“要不我打晕了你,再背着你?”

  这般走了三日,终于到了一座小镇,寻了处客栈,吃了点儿热乎的,再沐浴更衣,好好修整一番。

  第二日,鱼乐找到马市,买了匹驽马。

  早前那匹,为了方便潜行,抵达恒山就给卖了。

  这一路,鱼乐也是靠着一双脚板走过来的。

  不过男女同骑也确实不像话,于是,仪琳被鱼乐放在马上,他自己牵着马儿步行,既免了小姑娘的劳顿之苦,也免了他或背或搀的伺候着。

  两人的打扮一僧一俗,一个骑着马、一个牵着马,倒也是一番别样风景。

  又是一场奔波,两人一马,终于站到了衡阳城的门口。

  仪琳满脑子都是女孩心思,不知道该怎么跟师傅述说,这一场几次反转的遭遇。

  鱼乐就没她的烦恼了,他想的是上哪儿整点儿好酒好菜,先歇歇脚再说。

  这一路可是苦了他了,当时在水潭泡了一晚,情急之下也没顾得上保护银票啥的,仅剩点儿银子也买了马了。

  本来这点儿小事根本难不住鱼乐,以他的身手,随便找个富户借点儿便成了。

  奈何仪琳死活不同意,说这是偷盗,要下地狱的!

  她也不吵闹,就瞪着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你,灼热的视线仿佛穿透了血肉皮囊,直视灵魂上的污点。

  搞得鱼乐都不敢跟她对视了,仿佛偷偷干了什么坏事儿,被女儿抓住了似的。

  好在鱼乐还有狡辩的空间,一般人不让借,那些欺行霸市的城狐社鼠总没问题了吧?

  鱼乐的理由也很正当,这是对恶人的惩罚,惩恶即是扬善,也是做好事呢,菩萨知道了也不会怪罪……

  城狐社鼠就是一帮子古代小混混,这种人都是三更醉、五更死的,哪里有什么余财?

  鱼乐这一路是废了牛劲儿,但凡遇到一个城镇,那是满大街的寻找目标,这才搞到点儿盘缠,支撑他俩走到了衡阳城。

  可以这么说,从两省交界的荒野作为起点,一直到衡阳城的这条路线上,所有的城镇,往后一两个月内,治安绝对会好上几倍。

  都是鱼乐的功劳啊!

  不过这会儿,鱼乐浑身上下再也找不出一个铜钱了。

  他正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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