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夜 远征诺曼底(二)_无尽梦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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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排好各人的职责,作为第一组,黄志不得不硬着头皮冲出礁石的保护,向着前方五十米远处由第一梯队搭建的临时掩体进发。

  大学时代黄志的五十米成绩为六秒五,算是还不错。但是此刻却是负重达四十斤,且脚下沙地不吃力,又坑坑洼洼,这五十米直接花了他二十来秒。总算是毫发无损地跑到掩体位置,黄志开始对不负责任的影视导演们大骂。

  不管是东方西方,那些个人英雄主义的影视作品里面,不死的高人们可以躲子弹,可以跑得比敌人枪管转动一点点角度还要快。敌人除了狙击手之外都是猪,不懂算提前量不说,打不中移动靶不说,就连伏击偷袭都打不中固定靶。

  今天真正上了战场,黄志才体会到生命的距离。那短短的五十米,让他恨不得最好只有五米甚至是五十厘米。哪还考虑什么之字形跑动哦,你会拐弯,敌人也会甩枪管;你往侧方跨出一步的时间,足够敌人枪管甩上个来回,在你身上留下两排子弹。直线奔跑才是珍惜生命,多在空旷地带待上一秒,就多一分被打死的危险。

  这是士官长交代他的原话,“新兵,记住!除非看到子弹就打在你前面,否则无论发生什么,都不能停下,直直地冲过去,冲向掩体。”

  这短短的五十米,让黄志体会了许多。一个战场上同时有那么多人处在运动状态下,敌人通常是选择行迹最可疑、目标最明显的人员进行打击。你的动作越是简洁,就越不容易吸引火力。

  作为第三夜的“新人门槛”,死在热武器战场上的新人大多都是受了那些个人英雄主义影视的荼毒,上来就玩蛇行,玩翻滚,愣是把三十秒的路程跑成了一分钟,逼着本来无视于他的敌人给他一梭子弹。

  紧接着向掩体跑来的便是爆破手黑人詹姆斯,他把爆破筒背在身后,甩开大步,象一部坦克般轰隆隆地碾压了过来,只用了黄志一半时间。只是他最后的棒球滑垒动作太过于暴力,差点把黄志的肋骨撞断。

  “怎么样,我说你脚受伤,跑不过我吧!”黑大汉还一个劲地炫耀。

  黄志只能无奈地揉着自己的胸口点点头。

  片刻之后,一组的三人全部到达掩体,此处离碉堡还有二百五十米,而且还要爬个土坡。二组往另一个方向去了,士官长所在的三组还要看前面两组的效果再决定如何行动。

  离掩体三十米远的右前方有块小礁石,足够躲三个人的,那是一组的下一步目标。已经跑出心得的黄志这回只用了十秒钟,不过随着距离拉近,他受到敌人关注的几率也将越来越高,后面的路不会再那么好走。

  此时海边高地基本已经被抢滩部队的迫击炮犁了个遍,除了几座碉堡,基本没有什么火力点。接下来再往前,黄志只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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