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十三章(上)_犬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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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有可能,但方磊认为这并不表示自己去调查狗毛的事情是错误的。

  当然,最大可能这种调查的结果会是一场空。

  也许刘辉已经承认自己是凶手了,他只是到过玫瑰园送过外卖,从大黄狗待过的地方路过,脚上沾上了狗毛,然后在杀害顾新月的时候传递给了她。

  不排除世界上有这么巧合的事情。

  但让方磊无法释怀的,除了狗毛,还有另外一件事:顾新月的死法(被钝器敲碎头骨)与那条狗的死法几乎完全一样。

  一件事可能是巧合,两件事叠加在一起依然是巧合的概率就比较低了。

  如果说刘辉是杀害顾新月的凶手,那么他就有可能是虐杀大黄狗的变态。

  方磊眼前掠过一个画面——刘辉来玫瑰园送外卖,也许是晚上,他看见了那只流浪狗,用食物把它诱骗到隐蔽角落后,用布袋套住了它的头,用随身携带的小刀先是对在它身上不断地刺和划,享受虐待动物的快感,最后再用羊角锤猛击它的头部,把它锤杀后拿走布袋,逃之夭夭。

  可那场高空坠狗又是怎么回事儿?

  嫌疑人为什么要把这条死狗弄上天台,并且往下乱扔,砸死路人呢?

  这到底是一场意外,还是蓄意的行为?

  另外,还有一个让他不解的地方是,天台是完全封闭的,嫌疑人又是怎么带条大狗上去、扔完狗之后全身而退的?

  天台的门上次被方磊踹坏后就没有修补,所以这次他轻而易举就进去了。也许因为大雨将至的缘故,今天屋顶上明显没有上次热。方磊在四周转了转,很快找到了上次忽略的一个细节。

  疑点可能出在那些粗大的电缆上。

  其实他上次就看到了那些电缆线,从一幢楼顶到另一幢楼顶,只是因为没有往孩子上面想,所以把它们给忽略了。

  现在看来,它们就像是一条条滑翔索道,而且,这些楼幢并不一般高,比如,从右手边的那幢楼到身处的这幢,就是从33层到31层,多了两层将近六米的高度,这个高度造成的倾斜足以让嫌疑人从隔壁楼滑了过来。而左手边的楼才28层,所以也方便嫌疑人从这幢楼滑过去逃离。

  他又仔细查看了这些电缆。这种电缆直径大概在240mm左右,从内到外由导电线芯、绝缘层、密封护套以及保护覆盖层组成,承重力在五十公斤以上,像方磊这样的大个子可能承受不住,但体重在五十公斤左右的话,应该是可以实现的。

  想到这里,方磊不禁大吃一惊,难道说扔狗的嫌疑人是一群体重在三四十公斤、年龄不超过12周岁的孩子?他们只需要每人准备一根结实的金属衣架,理论上就能完成这种滑翔。

  没错,只能说是理论上的可能。

  令方磊无法想象的是,一群孩子居然会有这么大的胆量,敢用一根衣架从数十米的高空从一幢楼滑向另一幢楼。要知道,稍有闪失,就会被摔得粉身碎骨。

  一群孩子像特工一样在小区里的每幢楼顶飞来飞去,来去自如,这是电影中都不敢出现的画面。但他看了看四周,除了这种可能,确实找不出还有其他的可能性了。

  无论如何,现在侦查范围可以试着放在那些孩子身上,没准是一个突破口。

  因此,方磊下了楼后,一直在小区里转悠。

  现在是暑假,在小区里碰到孩子的概率会比较高。可惜的是,此时正值午后,一路走来确实没碰到几个孩子。

  方磊出了小区,在小区北门口的全家便利店买了瓶三得利无糖乌龙茶,靠窗的吧台位置坐下来,吹着空调,一直等到了下午,他才重新回到了小区。

  现在,他就站在树木的阴影处,观察着那片草坪上逐渐聚集起来的遛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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