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第263章 大明联合驿站(上)_大明元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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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制度,并在元朝发扬光大,正式成为制度。明朝也继承了元代急递铺的制度,并将其再次发扬光大。

  元代急递铺之间的距离尚不固定,“每十里或十五里、二十里,则设一铺”,而明代则在洪武元年正月建国的时候就出台规定:“急递铺,凡十里设一铺”。

  实际操作中,限于地形因素,当然也并非真的就如此整齐划一,但多数还是遵循此规定的。后世很多地方有一些地名,比如叫八里铺、十里铺、十八里铺、三十里铺之类的,大多都是这种急递铺的历史遗存。

  递运所则是大明首创,其实就是把元代站赤中的牛、骡、驴、驼等几种站单独析出而设。前面说了,大明没有省一级的递运部门,所有的解运都是以州县为单位分开递运。

  明初的时候就是如此,是以各地卫所的驻军来运送,后来朱元璋觉得这样容易影响地方戍军的战斗力,所以就单独设立了一个体系叫递运所,每个城池一处。

  而平时所说的驿站,一般往往单指马驿,或者顶多加上水驿,而实际上并非如此。首先要说明的一点是驿站体系属于国家、朝廷,其设置的初衷就是为朝廷服务,可并非是为社会提供便利的,因此此时的驿站本身是不允许个人使用的。

  大明的水马驿,主要作用是接待往来朝廷官、吏、兵(不是打仗的兵,算是通信兵),而这些公职人员,需要拿一个驿符,这个是朝廷按需配发的信物。

  比如说你是行人司的一名行人,这是明代的一个官职,品级不大,一般负责传旨——之前说过大明并不是由太监专门负责传旨——现在你是行人司的行人,你从北京出发,前往云南省城,给镇守当地的黔国公宣旨,告诉他说皇帝念沐公爷你久镇边疆功高劳苦,特意升官一级。

  那么你在出发之前,就需要去兵部车驾司领取一个驿符,上面会写上你是谁,要去哪儿,办什么事,属于哪个衙门。这些都写清楚了,你才能拿着走人,沿途驿站才会为你服务。

  具体来说格式一般是这样的,上面写着:“皇帝圣旨:公差人员经过驿站,持此符验,方许应付马匹。如无此符,擅便给驿,各驿官吏不行执法徇情应付者,俱各治以重罪,宜令准此。某年某月某日。”在这道驿符中间还画着一匹马。

  然后从北京到昆明这五千多里的路,你大概要走两个月,其间换乘马匹、船只,包括吃住费用,都完全由各处驿站承包,你个人通通不用管。

  如果你没有这个驿符呢?那很抱歉,你是不能使用驿站的。

  当然,之前说过明朝中后期很多制度都被阳奉阴违搞得名存实亡了,驿符也不例外。不是说这东西没了,而是经常变成了一种礼物,成为居家旅行走亲访友必备。

  比如徐霞客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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