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249章 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上)_大明元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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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大明开国朱元璋登基后,更是借着胡惟庸一案对相权予以不遗余力地压制。

  在胡惟庸一案爆发之前,明初宰相府不仅是朝廷的一级正式官署,而且具有许多法定的政治权力,它直接管辖朝廷负责行政的六部,向他们发号施令;而六部有什么事也直接向宰相汇报和请示,甚至有些事情连皇帝也不一定知道。

  可是正因如此,在朱元璋看来,这种相权是对君权的一种侵夺,完全不能容忍,故在胡惟庸案之后的洪武十三年便废除了宰相一职及其所属衙门。

  而与宰相的权势相比,阁臣简直不敢望其项背。宰相制下的宰相拥有决策权、议政权和行政权。而自永乐时,皇帝早已把原来宰相拥有的决策权牢牢攥在手里,行政执行权则交给六部,而议政权则分给了内阁。

  内阁参与朝议或讨论国家大事,不过是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朝廷的决策,因此说来,它从法律意义上无非是皇帝的顶级幕僚团和一个参议机构罢了。

  内阁不仅政治权力严重不如宰相,从行政级别来看也差了十万八千里。过去的宰相往往位居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多数是正一品,偶尔例外也是从一品,乃是正儿八经的顶级官员。

  而阁臣的行政级别压根儿上不了台面,如朱棣统治初期任命的七位阁臣,品秩最高的是大才子解缙,入阁前他是六品,入阁后升了点,但也不过五品。换句话说如果外放地方,大致不过相当于一个知府的行政级别。

  这七人中位居末位的是胡俨,入阁前仅仅从七品,连一个县太爷都不如。他们直接为皇帝办事,介于皇帝与六部尚书之间,而他们的行政级别反而不如六部长官——这当然毫无疑问,尚书与侍郎一般是正二品、从二品,至少也是正三品。

  对此,《明史》里的评价相当到位:“虽居内阁,官必以尚书为尊”。所以到了后来,因为阁臣的实际地位已经大大提升,于是为了提高阁臣的品秩而又不破坏传统,皇帝只好让阁臣做兼职。

  最常见的做法是先任命某个将要入阁的大臣为礼部尚书或侍郎,亦或者吏部侍郎,再冠以“某殿某阁大学士”的名头,这样一来阁臣的行政级别就大大提高了。

  然而必须要说明的是,这不过是一项很具中国特色的变通之法,并不是什么固定规制,顶多算是“潜规则”,而直到明朝灭亡,内阁阁臣的行政级别都极其不稳定。更何况一旦不看那变通之法,则“某殿某阁大学士”本身始终都是品级很低的。

  但是除此之外,宰相和阁臣还有一条更关键的差别,那就是从其配套的行政官署来看,宰相往往有自己的正式办公场所与发号施令的机构:宰相府或丞相府。

  在过去,比如唐代,文散官的最高官阶叫做“开府仪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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